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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展演活动的通知

201504-03

 关于举办江苏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

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化馆,昆山、泰兴、沭阳(市、县)文化馆: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繁荣和振兴民族音乐艺术,推动我省群众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展示全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的建设成果,鼓励全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不断扎根基层为广大群众服务。由江苏省文化馆、苏州市吴江区文广新局主办的“江苏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将于2015年5月20日至21日在苏州市吴江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宗旨

本次展演将为全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搭建展示、学习、交流、切磋的平台,是一次全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的大聚会,更是近年来我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发展成果的大检阅。通过展演展示全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江苏大地独特的人文底蕴和迷人的文化魅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化馆、苏州市吴江区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公共文化艺术中心

三、时间、地点

1.展演时间:5月20日—21日

5月20日   9:30——12:00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13:30抽签,14:00所有节目按抽签顺序走台, 

19:00正式演出。

5月21日   9:00汇报演出节目走台(参加汇报演出节目组委会另行通知)。

14:30汇报演出。

2.展演地点:吴江人民剧院(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789号)

四、展演要求

1.各地非专业民乐艺术团队必须具有一定的演出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艺术表演水平。

2.展演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生活情趣浓厚,鼓励2013年以后新创作的器乐作品。 

3.展演年龄为12—65周岁,团队展演不分年龄组别。

4.各直辖地市文化馆,昆山、泰兴、沭阳(市、县)文化馆各限报1个团队,参加展演节目请务必保证质量和水准。

5.各乐队只演奏一首乐曲,每个乐曲时长不超过8分钟。

6.参加展演的每个团队人数限25人以内,含领队和指挥各一名(超出人员自理)。各参展团队所需乐器、谱架等均自行准备。

五、展演与汇报演出

    本次展演由各直辖地市文化馆、昆山、泰兴、沭阳(市、县)文化馆自行选拔后报省文化馆,直接参加展演。

1.展演:各参加展演的代表团队按照组委会的要求,进行抽签、走台、展演。组委会将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2.汇报演出:组委会将根据演出效果挑选部分节目参加“精彩江苏”——文化民生基层文艺巡演暨江苏省优秀业余民乐团队颁奖及汇报演出。 

六、展演方法与要求

1.参加展演的团队需认真填写报名表;所有展演团队不收报名费。

2.各社团(联谊会)直接报送至直辖地市文化馆、昆山、泰兴、沭阳(市、县)文化馆,主办方不接受社团单独报名。

七、奖项设置

1.单项奖

将评选出“优秀展演奖”和“展演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2.组织奖

结合获奖情况对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的单位,将评出“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八、其他事宜

1.请各市文化馆接到通知后,广泛发动,积极参与,认真组织选拔,高标准推荐展演团队。

2.住宿费由各团队自行负担(承办方将负责推荐酒店)就餐由组委会统一安排,组委会对各展演团队往返交通予以适当补助。

3.展演团队报名表电子文档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发至1153691831@qq.com

4.有关详情请与江苏省文化馆文艺部联系。

省馆联系人及电话:

董金明(025)84699060(办)、13002581276

张少君(025)84699091(办)、13913900000

苏州市吴江区联系人:

李  强   (0512)63031805(办)、13174111117

    柳克强   (0512)63412769(办)、18626168600

 

 

江苏省文化馆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江苏省业余民乐团队展演报名表